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干部学法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环保局科级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环保局科级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环保局科级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进行。
四、局人事处会同法规处负责拟订干部年度学习法律计划及实施方案,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五、环保局科级干部集中学习,一般每年安排2次,其中1次安排讲座辅导,1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在环保局科级干部之间或与专家之问进行。
六、环保局科级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市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七、法规处负责法制讲座的组织工作。法规处根据本制度和领导的要求,提供环保局科级干部学习法律书目,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
八、参加学习法律的环保局科级干部范围是:局领导、局科级干部以上人员。
各执法处室及委托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根据学习需要列席环保局科级干部集体学习法律活动。
九、本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环保局科级干部法律学习书目
一、法学和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1、党的十五大报告、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论述。2、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曹康泰主任主编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辅导读本。
二、规范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1、宪法。 2、行政诉讼法。3、国家赔偿法。4、行政处罚法。5、行政复议法。6、行政许可法。7、立法法。 8、罚款决定与罚缴分离实施办法。9、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10、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11、规章制定程序条例。12、法规规章备案条例。13、《邯郸市环保局环境管理责任追究若干规定(试行)》。14、邯郸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15、邯郸市环保局实施停产治理工作制度。16、邯郸市环保局实施限期治理工作制度。17、邯郸市环保局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18、邯郸市环保局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1、环境保护法。2、大气污染防治法。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环境影响评价法。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水污染防治法。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水污染防治法》。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0、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1、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2、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3、邯郸市滏阳河污染综合防治暂行办法。14、邯郸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试行)。14、邯郸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5、邯郸市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