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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职员3年敛财26万
陈智宏,厦门市开元区劳动服务公司的一名合同制工人,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消息传开后着实令人吃了一惊。认识他的人包括他的上级领导都没想到,这样一个在单位毫不起眼的小职员,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卷走公款26万多元。
1999年,陈智宏在开元区劳动服务公司再就业中心从事待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开元区辖区大,下岗、失业人员多,开元区服务公司每月要发放6000多人的待业保险金。待业人员每月凭劳动就业手册到劳动服务公司填写“待业保险付款清单”,签名按手印或者盖下私章,就可领取待业保险金。按规定,劳动服务公司至少应安排两人共同监督办理,可是由于人手少的缘故,实际就成了陈智宏一人操作。于是,陈智宏既负责保管内卡,填写“待业保险付款清单”,又负责从出纳那里支出现金发放给待业、下岗人员。
机构设置的漏洞,给陈智宏的犯罪提供了机会。他多次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偷刻他人私章、自己代领等手段,冒领他人待业保险金达26万多元。几年过去,陈智宏频繁的贪污行为始终没有被察觉。直到2002年9月,在一次企业待业保险金发放账目例行核对中,问题才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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