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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对涉铅污染企业监管不力
一批干部受处分 四名法人被拘留
近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就徐水县涉铅企业违法生产污染环境一事发出通报,徐水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管及措施落实不力,致使部分涉铅企业依旧偷偷违法生产、违法排污,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保定市纪委、监察局及徐水县纪委、监察局查处,包括县长在内的一批责任人受到处分。另外,还有4家违法排污企业的法人代表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徐水县涉铅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被披露后,国家环保总局和河北省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调查显示,徐水县共有涉铅生产企业18家,仅仪村铅业小区就有9家。其中大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有污染治理设施不使用、偷排直排,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同时,该县环保局越权审批涉铅项目;在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的情况下,对涉铅企业进行环保验收,出具了合格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擅自为涉铅企业延长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
国家环保总局派员现场检查后,虽然县政府要求所有企业全部停产,但由于监管不力,部分企业仍擅自偷偷生产。
事发后,保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徐水县纪委、县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污染事件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日前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给予县长韩占山行政记过处分,主管副县长汪学卫行政记大过处分。徐水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县环保局局长刘更德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县环保局局长职务;给予县环保局副局长李宝建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县环保局副局长职务;免去霍小鹏县环保局副局长职务;给予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刘全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管理股股长李建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李贺永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留村乡环保所所长赵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目前,保定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暂收了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暂扣了违法企业营业执照;所有涉铅企业全部停产、查封;违法涉铅企业被依法取缔,4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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